信访须知

 

尊敬的来访人员:

    感谢您支持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展工作,如您对省创投公司存在意见、建议或信访举报事项,您可以通过省创投公司官方渠道提出诉求,同时请您按照以下规定有序提出信访事项:

一、来访人员应当按《信访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依法信访。遵守来访秩序,不得纠缠、侮辱、威胁接待人员,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接待场所和损坏公私财物。

二、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,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。

三、来访人员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单位提出;应当到指定的信访接待室提出。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。

四、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
五、来访人应当听从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事项的答复和受理意见,如有异议或不服,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,不得滞留接待场所。

六、信访举报提倡实名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、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
七、来访人员对信访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八、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论;不得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言论。

九、为保护来访人员的权益,信访举报信息均不会公开,我们将尽快确认、核实提交的举报信息。

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问题:

江西省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电话:0791-86617758     

邮箱:jxctxfyx@163.com

地址:南昌市红谷滩区九龙大道1388号3号楼18层

邮编:330038

(如您通过邮件快递方式提出信访事项,请在地址信息中标明“信访”)